什麼是商標爭議?

商標爭議可能發生在申請、註冊公告、註冊後使用或市場競爭的不同階段。先辨認案件是哪一種程序、文件何時送達及商標目前狀態,才能判斷下一步。

  • 發現別人申請或註冊了和自己品牌很接近的商標
  • 收到他人提出商標異議或商標評定
  • 自己的商標被主張應該撤銷或廢止
  • 已註冊商標長期沒有使用
  • 商標實際使用方式產生法律風險
  • 品牌使用他人商標而產生商標侵權疑慮

異議

如果某件商標剛註冊公告,而你認為它依法不應該被註冊,可以評估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商標異議。

台灣商標異議原則上應於註冊公告日後 3 個月內提出。這是法定期間,因此發現公告商標時,應先確認公告日、指定商品或服務及可能主張的事由。

評定

如果商標已經完成註冊,但涉及在先權利衝突、欠缺識別性或其他法定不得註冊事由,利害關係人可以依個案評估是否提出商標評定。

評定與異議的申請資格、期間與程序不同,不能只因為商標名稱接近,就直接假設適用哪一個程序。

廢止

商標廢止處理的是原本合法註冊,但註冊後才發生問題的情況,例如商標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滿一定期間、違規變換使用、已成為通用名稱,或使用方式可能使公眾誤認。

遇到未使用廢止案件時,商標權人通常需要整理指定期間內真實使用商標的證據。平時保存商品包裝、交易文件、廣告、網站資料與可辨識日期的使用紀錄,會比收到通知後才回頭尋找更務實。

收到商標爭議文件時怎麼辦?

先不要只看文件標題或對方主張就判斷結果,也不要忽略回覆期限。可以依下列順序整理案件,再評估適合的處理方式。

  1. 先確認文件類型與期限
  2. 盤點商標申請/註冊狀態
  3. 整理品牌實際使用證據
  4. 確認對方權利範圍與主張
  5. 再評估答辯、協商、異議、評定或其他處理方式

商標爭議不是只看名稱像不像

商標近似與商標侵權的判斷通常還要考慮商標整體外觀、讀音、觀念、商品或服務關係、實際使用狀況及其他個案因素。名稱不是完全相同,不代表一定沒有風險;名稱接近,也不代表任何程序必然成立。

案件結果會受到權利基礎、證據、期限及具體使用情況影響,任何商標爭議都不應宣稱保證成功。